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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谎称有关系“消除犯罪记录”诈骗他人400万,获刑12年
www.cdql.sichuanpeace.gov.cn 】 【 2025-04-10 15:02:09 】 【 来源:邛崃市法院

  犯过错误的人都希望自己的“前尘往事”不为他人所知,但往往越想掩盖,就越容易产生更多麻烦。近日,邛崃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虚构关系消除犯罪记录的诈骗案。

  

  谎称可“消除犯罪记录”骗取巨额资金

  

  2020年10月,家住邛崃的刘某莉得知丈夫赵某强因涉嫌犯罪被浙江省某公安局网上追逃。出于孩子前程考虑,刘某莉萌生出为丈夫消除犯罪记录的想法,后刘某莉通过表弟黄某涛找到中间人李某斌。李某斌随即介绍其认识周某龙。面对“救夫心切”的刘某莉,周某龙信誓旦旦地声称自己“有公安系统关系”,三个月内就可以帮助消除赵某强的犯罪记录。做戏要做像,周某龙随后与黄某涛、刘某莉签下了一个总金额400万元的“服务协议”。

  

  在收取120万元预付款后,周某龙伪造了一份河北省某公安分局的“无犯罪记录证明”交予刘某莉。然而,黄某涛调查后却发现赵某强仍被网上追逃,遂要求退款。眼见骗局被揭穿,周某龙无奈之下只好退还了40万元给刘某莉,其余80万元被其用于赌博挥霍。2023年11月7日,邛崃市公安局对本案进行立案侦查。

  

  劣迹斑斑,前罪与漏罪并罚

  

  经查实,周某龙系累犯,曾于2009年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刑1年6个月;2024年4月,又因诈骗罪被北京市某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20万元。此次案发时,周某龙正在服刑期间,因漏罪被押解回邛崃再审。今年1月,邛崃检察院以周某龙犯诈骗罪向邛崃法院提起公诉。

  

  邛崃法院审理认为,周某龙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周某龙虽退还部分赃款并认罪认罚,但其将诈骗所得用于赌博,主观恶性深,社会危害性大。因其在判决宣告后被发现漏罪,根据《刑法》相关规定,应当将前罪与漏罪并罚。

  

  经过审理,近日邛崃法院依法判决周某龙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10万元,与北京市某法院作出的刑事判决中被告人周某龙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罚金20万元,剥夺政治权利2年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30万元,剥夺政治权利2年,并追缴全部违法所得。


编辑:雷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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