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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买卖生意为何“风生水起”
www.cdql.sichuanpeace.gov.cn 】 【 2023-09-12 14:38:19 】 【 来源:四川法治报

  “专业代写职称论文,包期刊发表”“专业代写毕业论文,安全保密,不过包退”……这样的广告,你现在还能看到吗?

  

  代写论文交易早在10多年前就被曝光,为治理这一问题,相关部门也启动过专门的治理行动,清理代写论文小广告,屏蔽代写论文搜索。近年来,不少网络平台都屏蔽了关键词“论文代写”的搜索结果,但只要换个说法,许多相关信息仍会接踵而来。

  

  记者调查发现,虽然某知名电商平台提示:“平台严格禁止为完成学术研究、学业任务提供违规服务。”但通过添加店家微信,仍有很多网店向记者提供代写毕业论文、期刊论文等服务。店家表示,代写硕士研究生毕业论文,字数为8000字,查重率10%以下,需要2300元。

  

  “论文代写”生意尚存,手段越发隐蔽。对于这种学术不端行为,我们真的就没辙了吗?伴随着学位法草案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立法遏制学术造假的声音越发强烈。律师建议,将学术诚信提升至刑法层面,参照刑法对考试作弊的相关规定,严厉打击,还教育和科研一个清朗空间。

  

  隐秘角落里的生意

  

  9月11日,记者在电商平台搜索关键词“论文代写”,搜索结果显示“非常抱歉,没有找到相关宝贝”。目前,几大电商平台、论坛等均已杜绝了“论文代写”等相关搜索,但“论文代写”生意尚存,手段越发隐蔽。记者输入“论文”“论文查重”等关键词,页面则会出现“论文一对一”“毕业论文可加急”等相关内容。

  

  记者在某电商平台随机选择了一家店铺,向客服询问是否可以代写硕士研究生毕业论文,紧接着,页面弹出提示“平台严格禁止为完成学术研究、学业任务提供违规服务。出现任何涉及该类商品或服务的交易行为,将严格按照平台规则对买卖双方采取处置”。随后,客服发送一张“微信二维码”,建议加微信咨询。

  

  记者添加了客服微信,在了解记者学历、专业、撰写论文题目、字数和查重率后,客服表示,代写硕士研究生毕业论文,字数为8000字,查重率在10%,价格1800元至2300元不等。

  

  记者了解到,自2013年1月1日起,教育部令第34号《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开始施行。《办法》规定了5种学位论文作假行为情形,购买、出售学位论文或者组织学位论文买卖是其中之一。

  

  四川知石律师事务所律师丁伟表示,根据《办法》规定,学位申请人员的学位论文出现购买、由他人代写、剽窃或者伪造数据等作假情形的,学位授予单位可以取消其学位申请资格;已经获得学位的,学位授予单位可以依法撤销其学位,并注销学位证书;为他人代写学位论文、出售学位论文或者组织学位论文买卖、代写的人员,属于在读学生的,其所在学校或者学位授予单位可以给予开除学籍处分;属于学校或者学位授予单位的教师和其他工作人员的,其所在学校或者学位授予单位可以给予开除处分或者解除聘任合同。

  

  买卖论文行为无效

  

  记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以“论文代写”为关键词进行检索,共检索到38篇裁判文书。针对论文代写合同,法院判决多为“违背公序良俗,协议无效”。

  

  记者在裁判文书网上看到,新疆乌鲁木齐市米东区法院在对一起论文代写纠纷案件审理后认为,代写论文的行为违反了学术诚信和公序良俗原则,扰乱了正常社会秩序,论文代写委托合同应当认定为无效合同。

  

  “找人代写论文属于学术不端行为,学生购买方与论文代写方之间的服务合同属于无效合同,一旦双方出现纠纷,法律将不予保护。”丁伟向记者解释道,民法典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背公序良俗,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论文代写行为属于违背诚实信用原则和公序良俗原则,扰乱国家科学技术管理正常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被国家明令禁止,应属于无效的法律行为。

  

  四川元绪律师事务所律师杨成杰补充道,根据民法典规定,无效的或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论文代写双方产生纠纷后,因合同是无效合同,自始无效,双方不能基于合同请求对方履行相应的义务。

  

  在“济南中院”官方公众号上,山东济南市历城区法院曾对一起论文代写纠纷案件进行审理并认为,当事人委托代写论文违背公序良俗,因此签订的委托代写论文协议无效,被委托方取得的不当利益应予以返还。

  

  此外,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受委托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同约定,合同未作明确约定或者没有订立合同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也就是说,创作作品之后的署名权、发表权等可以通过合同来约定,没有约定的话,论文代写人为著作权人。如果未经著作权人的许可私自篡改或者复制、大篇幅引用他人作品,就属于侵犯他人著作权的违法行为,需要承担侵犯原作品著作权的民事责任。

  

  应加大对“学术造假”处罚力度

  

  今年8月28日,学位法草案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初次审议。草案明确,学位论文或者实践成果存在抄袭、剽窃、伪造、数据造假、人工智能代写等学术不端行为的,经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决定,由学位授予单位撤销学位证书。

  

  “没有需求就没有买卖。”丁伟表示,论文代写非法交易之所以存在,正是因为有需求。而购买论文者,本身就是在造假。“建议完善电商平台运营相关法律,肃清源头,从源头方加强监管,打击电商平台针对‘代写论文’的服务,监管不力的电商平台将承担相关法律责任。”丁伟建议,将学术诚信提升至刑法层面,可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对于考试作弊的相关规定。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李欣璐 文/图


编辑:雷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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