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网实践 | “小孩姐”打赏 警网联动快速追回
近日,邛崃市临济镇黄庙社区第三网格员常梦洁接到居民陈女士求助,称其12岁的女儿刘某(化名)被骗钱,随即联合社区民警入户了解情况。

据了解,刘某就读小学六年级,父母因工作较忙,将家中一部旧手机交其使用。为方便小额支付,家长绑定了一张余额不多的银行卡,平时仅存入几十元作为生活费。自去年10月起,刘某在快手平台观看直播时,被主播以“刷礼物送礼品”“加入粉丝团可退款”等话术诱导,先后用奶奶手机转账打赏1000余元。随后又在对方怂恿下,继续打赏200余元,直至奶奶发现卡内仅剩几元,方才察觉异常。
经民警询问,刘某承认在快手平台打赏主播、加群发红包,并使用同学手机转账及支付“小费”,其间还曾使用奶奶手机,通过其银行卡在拼多多购买手机。依据《民法典》关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超出认知范围的消费需经监护人追认”的规定,民警与网格员协助家长与快手平台客服沟通,说明未成年人未经同意进行打赏的情况,推动平台启动专项审核。最终,平台认可相关事实,将1200余元打赏款项全额退还。
邛崃政法在此提醒家长:切实履行监护责任,保管好支付密码,关闭免密支付,为青少年账户设置消费限额;定期查看手机账单,加强对子女上网行为的引导,告知其网络打赏、陌生转账的风险;如发现未成年人未经允许进行大额打赏或疑似被骗,应第一时间保存交易记录、聊天截图等证据,并及时向市综治中心(88701717)或属地综治中心、派出所求助,通过平台退款、监管投诉或法律途径维护权益。
编辑:雷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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